第 3 讲计数原理及二项式定理、数学归纳法高考定位 高考对本内容的考查主要有:(1)分类加法计数原理、分步乘法计数原理,B 级要求;(2)排列与组合,B 级要求;(3)二项式定理,B 级要求;(4)数学归纳法的简单应用,B 级要求
真 题 感 悟1
(2018·江苏卷)设 n∈N*,对 1,2,…,n 的一个排列 i1i2…in,如果当 sit,则称(is,it)是排列 i1i2…in的一个逆序,排列 i1i2…in的所有逆序的总个数称为其逆序数
例如:对 1,2,3 的一个排列 231,只有两个逆序(2,1),(3,1),则排列 231 的逆序数为 2
记 fn(k)为 1,2,…,n 的所有排列中逆序数为 k 的全部排列的个数
(1)求 f3(2),f4(2)的值;(2)求 fn(2)(n≥5)的表达式(用 n 表示)
解 (1) 记 τ(abc) 为 排 列 abc 的 逆 序 数 , 对 1 , 2 , 3 的 所 有 排 列 , 有 τ(123) =0,τ(132)=1,τ(213)=1,τ(231)=2,τ(312)=2,τ(321)=3,所以 f3(0)=1,f3(1)=f3(2)=2
对 1,2,3,4 的排列,利用已有的 1,2,3 的排列,将数字 4 添加进去,4 在新排列中的位置只能是最后三个位置
因此,f4(2)=f3(2)+f3(1)+f3(0)=5
(2)对一般的 n(n≥4)的情形,逆序数为 0 的排列只有一个:12…n,所以 fn(0)=1
逆序数为 1 的排列只能是将排列 12…n 中的任意相邻两个数字调换位置得到的排列,所以fn(1)=n-1
为计算 fn+1(2),当 1,2,…,n 的排列及其逆序数确定后,将 n+1 添加进原排列,n+1 在新排列中的位置只能是最后三个位置
因此,fn+1(2)=fn(2)+fn(1)+fn(0)=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