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经济法律基础第三节 经济法律关系一、经济法律关系得概念法律关系----指经过法律法律规范调整所形成得法律主体之间具有权利与义务性质得社会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就是指经济法主体在经济管理与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形成得,由经济法加以确认得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关系
三、经济法律关系得构成要素任何一种经济法律关系都由主体、内容、客体三个要素构成
三要素互相联系、缺一不可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就是指在经济管理与协调过程中依法独立享受经济权利与承担经济义务得当事人
包括国家、国家机关、企业及其她社会组织、企业得内部组织与有关人员、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与自然人
经济法律关系得内容—--就是指经济法律关系得主体享有得经济权利与承担得经济义务
包括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
经济法律关系客体---就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间享有经济权利与承担经济义务所共同指向得对象
包括物、行为与智力成果
第四节 经济法律责任经济法律责任得概念:经济法律责任---即违反经济法得责任,就是指由经济法规定,在经济法主体违反法定经济义务时必须承担得法律后果
经济法律责任得特点1、经济法律责任得综合统一性:经济法律责任就是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得综合
2、经济法律责任得双重处罚性:体现在“两罚”与“并处"上
过错责任原则(普遍适用原则):就是指只有在基于故意或过失侵害她人得权利与利益,并且造成了损害得情况下,行为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其实质在于以行为人得主观心理状态作为确定责任归属得根据
具体而言 ,就就是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即无责任
过错责任原则得构成:过错责任原则构成要件有四个:过错、违法行为、因果关系、损害事实
1、违法行为:行为人实施了某行为(作为、不作为);2、损害事实:就是指行为人得行为对受害人得民事权益造成得不利后果(表现为财产减少、生命丧失、身体残疾、名誉受损、精神痛苦等);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