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法律规范(以下简称“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过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基本法律规范》、《生产作业风险管控工作法律规范》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标准,制定本办法
国网新源公司结合水电工程特点,参照本办法思路,单独编制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措施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管理对象是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
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是指在输变电工程施工作业中对某种可预见的风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后果严重程度和事故发生的频度三个指标的综合描述
第三条 本办法对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采纳半定量 LEC安全评价法(见附录 A),根据评价后风险值的大小及所对应的风险危害程度,将风险从小到大分为五级(一到五级分别对应:稍有风险、一般风险、显著风险、高度风险、极高风险)进行管理与控制(一到五级风险详细定义见附录 A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建设的 110(66)kV 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风险管理,35kV 及以下输变电工程参照执行
第五条 本办法根据动态识别、科学评估、分级控制的原则,对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进行管理
第六条 通过对输变电工程开工前的固有风险分析,结合项目实际作业特点,在施工作业前对风险进行动态识别,重新评估风险等级,对风险作业实行针对性的预控措施,保证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可控、在控、能控状态
第二章 施工安全风险管理职责第七条 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组织制订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组织修订
(二)指导省公司级单位(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