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纪委、组织部和镇教工站等部门指导意见,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制定我校本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指导,以深化学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法律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体现人才价值为目标,以进一步激发内部活力,调动广阔教职工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和制造性为目的,提升老师师德水平,全面提高老师素养,推动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进展
二、绩效工资实施范围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适用范围为2025年12月31日在编在岗教职工
本年度上级拨付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478860
00元,根据镇教工站《边镇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指导意见》我校符合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共同参加分配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基本分配原则(一)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兼顾公平的原则
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倾斜,既要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又要妥善处理单位内部各类人员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
(二)坚持以人为本、激励先进的原则
体现老师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和长期性特点,尊重教职工的主体地位,坚持激励与约束并举,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制造性
(三)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
注重老师师德、履行岗位职责、教学改革和教科研等方面实际表现
(四)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原则
根据单位实际,因地制宜,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中,做到严密法律规范、民主公开、客观公正、便于操作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1、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根据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70%平均发放,30%根据考核实绩分配,合理拉开差距
2、老师奖励性绩效工资
依据学校考核办法,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有教学成绩的教学人员、音体美综微老师、无教学成绩的人员三种类别切块考核分配
其中,有教学成绩的教学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