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广东省餐具洗涤剂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广东省生产、流通、食品经营环节应用领域中餐 具洗涤剂产品省级监督抽查,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手洗、机洗餐 具含果蔬)用洗涤剂和食品工业用洗涤剂。2 检验依据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法律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 于本法律规范。GB 4789.2-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2025菌群计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GB/T 9985-20 手洗餐具用洗涤剂GB 14930.1-20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洗涤剂GB/T 24691-29果蔬清洗剂GB/T 30795-2025 食品用洗涤剂试验方法甲醇的测定GB/T 30796-2025 食品用洗涤剂试验方法甲醛的测定GB/T 30797-2025 食品用洗涤剂试验方法总神的测定GB/T 30799-2025 食品用洗涤剂试验方法重金属的测定QB/T 4313-2025食品工具和工业设备用酸性清洗剂QB/T 4314-2025食品工具和工业设备用碱性清洗剂其他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法律规范3 抽样3.1 抽样型号或规格抽取样品应为同一型号规格、同一批次的产品。3.2 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在企业的成品库内或市场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 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产品按批 抽样,同条件生产的同一类型、规格、批号的产品组成一批。产品 保质期须能满足抽样、检验工作的时间需要。抽样基数应不少于抽 取样品量。将所抽样品分为 2 份,一份送检验机构,一份留样备用, 备用样品封存在承检机构。产品抽样时,不同包装规格的样品抽样数量及处置方法如下表 1。表 1 抽样数量及样品处置要求包装规格抽样数量样品处置<2kg (L)不少于 2kg 且不少于 6个独立包装。4 份为检验样品,2 份为备用样品。小包装产品为原包装初 kg (L)且 < 10kg(L )的独立包装不少于 3 个独立包装。2份为检验样品,1 份为备 用样品。小包装产品为原包装>10kg 的大包装抽取 3 个大包装,从每个 大包装产品中分别分装 成相应小包装样品,每一 个小 包 装 量 不 少 于 1kg (L)。2 份为检验样品,1 份为备用样品。从每个大包装产品中分别分装成相应小包装样品(由企业在包装车间或企业自行选择的其他清洁 区进行分装操作并密封),抽样人员若进入其包装 车间,应根据企业的要求进入,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