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最新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_国卫医发 31 号时间:2025-12-16分享我要评论【导读】随着经济进展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医疗机构病历管理面临着新的挑战,为加强管理,保证病历资料真实、完整并满足现代化医疗管理需要,卫计委对《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进行最新修订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简介一、修订背景2025 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进展以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医疗机构病历管理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管理,使病历管理满足现代化医疗管理需要,医政医管局组织专家对 02 年下发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并征求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内有关司局,以及 31 个省(区、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医政处的意见,汇总修改意见后形成 2025 版《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二、修订原则2025 年现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主要对 2025 版的内容进行了保留和完善,同时在新版的规定中体现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精神,体现了新形势下病历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并与近年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做好衔接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全文【发文字号】:国卫医发〔2025〕31 号【执行时间】:20250101【相关政策】: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病历的建立 第三章 病历的保管 第四章 病历的借阅与复制 第五章 病历的封存与启封 第六章 病历的保存 第七章 附则 内容解读 相关问题解答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病历归档以后形成病案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病历的管理
第四条 根据病历记录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