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学校教职工岗位目标考核量化细则为了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做到职、责、利的统一,把教职工履行职责情况与评优、评先、晋级、晋升职称及绩效奖紧密挂钩,使考核工作客观、公正,科学,更好地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的开展,特制定如下量化细则
一、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细则基分 180 分)(一)师德法律规范(20 分)1
能很好地遵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具备良好师德的记15 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扣分:(1 不服从学校领导、无理取闹、严重影响学校全盘工作者,扣 10分
(2 有赌博行为或工作时间玩牌、办公场所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者,每次扣 5 分
(3 严重说是道非、影响团结和正常工作以及打架斗殴者,扣 10-15分
(4)旷工达两天者,扣 15 分
(5 有调戏女生问题者,扣 15 分
(6 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与决议者,每次扣 5分
(7)有体罚学生、卑视学生、谩骂侮辱学生、向家长请吃请喝请钓或索物办事者,视其情节轻重酌情扣 1 — 10 分
(8 有乱订教辅资料或家教家养行为者,扣 15 分
(9 有滥收费、私自截留公款不上交、私自买卖生源者,扣 15 分
(10)因重大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治安处罚,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实行一票否决,作分流下岗处理
(11 放羊式教学,或无极特别事情的情况下上课、自习、监考接打手机,男老师蓄长发、戴首饰、不修边幅,女老师染彩发、化浓妆者,每次扣 5 分
(12)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者,每次扣 5 分
(13 教职工及家属乱丢乱扔、乱倒乱泼,生活垃圾不直接倒入垃圾池,在办公、教学区域乱挂乱晒衣物者,每次扣 1 分
(14)凡因个人决策失误或工作失误被投诉者,每次视情况酌情扣 l—5 分
(15 每期学校组织的评教,学生满意率低于该年级平均满意率 15 个百分点以下,经核查情况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