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五星级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办法某五星级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办法一、工作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六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 7 小时上午:8:30—12:下午:14:30—18:(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人力资部另行通知。) 休息日:星期日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 依照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妇女节给予女员工半日 假期(下午)。根据国家规定或因特别情况,酒店可对作息 时间进行适当调整。二、考勤打卡制度员工每天应在上午 8:30 以前,下午 6:以后打卡, 没有条件的应实行签到和签退制度,每日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7 小时;因特别情况可不履行打卡制度的人员需有酒店总经 理批示。员工于规定上班时间后打卡者为迟到,于规定下班时 间前为早退;超过 0.5 小时按事假论,如未补假条,履行请 假手续者则按旷工半日论处;当月迟到和早退累计 5 次按旷 工 1 天处理。连续旷工 15 天或年度累计旷工 30 天,按国家 和酒店有关规定予以除名。因特别原因未进行打卡的人员可与当天填写《异常打 卡单》,报请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备案,人力资部月底核实 确认,一个月不得超过三次。因偶发事故迟到超过 0.5 小时以上经部门经理或人力 资部人员查明属实者,准予补办请假手续。迟到、早退一次扣 15 元。代打卡(代签到、签退)的,当事人每人扣发 1 元 /次。三、加班员工加班需按管理权限由上一级领导审批,未进行事 前报批的,一律不计加班。实行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每个工作日 8:以前或 18: 30以后、节假日或公休日的工作时间计为加班时间。出差期 间遇休息日、节假日和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不计为加班。加班时间一般以倒休形式予以补偿,因工作需要不能 以倒休形式补偿的,由主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可予以加 班费补偿。四、休假种类婚假:婚假 3 天;符合晚婚年龄的增加晚婚假 7 天; 丧假:员工处理其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 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赡养关系直系亲属的丧事,给予 3 天 假期;产假和生育假:女员工生育前后给予产假 90 天,达 到晚育年龄的增加产假 15 天,难产增加产假 15 天,多胞胎 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增加产假 15 天;配偶生育,男员工 可享受 3 天护理假;女员工怀孕流产,怀孕不满 4 个月的,产假不超过 30 天;怀孕满 4 个月的,产假不超过 42 天;女员工育婴,婴儿一周岁以内的,每天给予哺乳时间 1 小时,多胞胎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