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9 页)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
精益求精,善益求善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中国建材网 发布时间:2006-1-4 点击数:899前 言 本标准中第 3 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举性条款
本标准自生效之日起,同时废除 GB6566-2000《建筑材料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 6763-2000《建筑材料产品及建材用工业废渣 放射性物质控制要求》和建材行业标准 JC 518-1993(96)《天然石材产品放射防护分类控制标准》
本标准与 GB 6566-2000,GB 6763-2000 和 JC 518-1993(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TodayHot} ——将建筑材料分为建筑物主体工程用建筑主体材料和建筑物饰面用装修材料
规定了建筑主体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比活度的限量,不再进行分类管理;明确了装修材料进行分类管理的要求; ——放射性核素检测方法不再引用 GB/T 11713-1989 和 GB/T 11743-1989 标准; ——删去了建材用工业废渣限量要求方面的具体内容: ——删去了采纳 γ 辐射剂量率检测进行判定的方法和石材矿床勘查中放射性水平预评价准则; 自 2002 年 1 月 1 日起,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应执行该国家标准,过渡期 6 个月;自 2002 年 7 月 1 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该国家标准的产品
{HotTag}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讨论院、卫生部工业卫生实验所、中国建材工业地质勘查中心、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石材工业协会、福建玄武石材有限公司、山东荣成中磊石材有限公司、国家建材放射性监督检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振珠、王南萍、杨钦元、任天山、王玉和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