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为促进创新要素集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进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创新人才引进和科技合作模式,根据《嘉兴市中长期创业创新型人才进展规划纲要(2025-2025 年)》和《嘉兴市“十二五”人才进展规划》,特制定本办法。一、总则第一条 院士专家工作站是以建站单位科技创新需求为导向,以设站单位研发机构为依托,以科技合作项目为纽带,引进院士专家及其团队智力资源,为建站主体解决关键技术难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创新人才队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第二条 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站单位一般为高新技术企业、产业园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二、工作内容第三条院士专家工作站主要工作内容1. 为建站单位科学制定进展规划提供咨询与指导;2. 围绕建站单位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由院士专家领衔,组织院士专家团队与建站单位团队协作攻关;3. 引进院士专家的技术成果,在建站单位实施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培育自主品牌;4. 为建站单位培育高端专业人才;5. 完成由院士专家与建站单位共同确定的其他合作项目.三、设立与申报第四条院士专家工作站设立的基本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能为院士专家及其团队进站工作提供良好的科研、生活条件.企业年销售收入一般在 2 亿元以上,年利税在 5 万元以上。对于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征的企业、嘉兴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及产业园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在产值、利税、规模等方面视实际情况确定;2. 建站单位有独立的研发机构和较强的研发能力,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3. 与一名以上院士专家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且有 1 个以上的签约项目付诸实施;4. 建站单位领导及主管部门对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高度重视,并已形成较完善的院士专家进站工作的支撑条件和服务法律规范.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讨论中心、企业研发中心、产学研合作平台、重点(工程)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承担国家或省级重点科研项目的单位,在申报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时可予以优先.第五条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申报、认定与命名由建站单位提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申请,经嘉兴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指导协调小组评审认定,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予以命名,报省院士专家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备案。四、组织管理第六条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1. 市委组织部和市科协会同市经信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