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职工停车场管理规定暂行)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职工停车场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车 场车位资源,法律规范车辆停放秩序,保障车辆安全,特制订本管 理规定。第二条 职工停车场为医院行政楼前停车场,由保卫科 负责管理并为职工办理车辆通行证.第三条 职工车辆凭保卫科发放的有效通行证进出停车 场,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无通行证车辆进入停车场。第四条公车停放车位为公务车辆专用停车位,其他车 辆一律禁止停放。第五条 外单位车辆如需进入停车场,必须经过医院保 卫科批准方可临时停放。第六条所有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 管理规定,同时服从停车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与管理。第七条 因职工车辆较多,医院车位有限,职工停放车辆 根据先来后到的原则停放,停满即止,以免造成医院交通堵 塞。第八条新药剂大楼前场地系该楼地下室屋顶,荷载有 限不宜停放车辆。若需临时停放,必须经保卫科报医院领导 批准后方可停放。第九条车辆在停车场内行驶,必须根据交通标志、标 线限速行驶,有序停泊车辆,严禁随意占道停车。第十条车辆停稳后,车主应当拉紧手掣、熄火,锁好 门窗,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第十一条车辆驾驶员有责任维护停车场内设施不受破 坏,任何车辆对停车场内设备设施或其它车辆造成损坏的,经 确认后,必须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二条车辆驾驶人员和车辆信息资料如有变更,或 停车通行证遗失,必须立即通知保卫人员,并到保卫科登记补 办通行证,避开造成车主通行不便。第十三条 停车场内严禁吸烟;严禁在停车场内维修车 辆、加油或试刹车等高危险活动。第十四条 严禁漏油、漏水、车况不佳或超高、超重的 车辆进入停车场。第十五条严禁载有易燃、易爆、腐臭、污秽、有毒、 病菌、放射性等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第十六条 严禁在停车时擅自挪用、埋压和圈占消防设 备,堵塞消防通道。第十七条严禁在停车场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 垃圾或污水等污物。第十八条***中医医院停车场旨在为医院工作人员和 外来办事人员提供车辆停放的便利,不提供车辆保管服务, 除办理证件必要的工本费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停车场停 放的车辆及财产安全损失由车主本人负责,医院不承担任何 赔偿责任。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医院保卫科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规定自 2025 年 2 月 15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