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大學國際金融風險管理學程實施要點 95
29 95 學年度第 1 學期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96
28 96 學年度第 1 學期教務會議修正通過一、宗旨自1999年美國政府通過金融現代化法案,解除金融業跨業經營限制後,我國政府亦積極推動金控公司法,未來金融發展趨勢已明確朝向多角化發展
此外,隨著多國籍企業與全球運籌模式的興起,亦使企業面臨日益複雜的金融環境
因此,風險管理已然成為當前的重要議題
「國際金融風險管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主要宗旨在培養國際財務金融風險管理人才,並幫助同學取得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金融證照
二、課程修習與相關規定(一)課程科目詳見附表,修畢本學程26學分以上取得學程證書
(核心課程應修12學分以上,「國際財務管理」、「國際金融」(二擇一)與「金融風險管理」為必修,財金系開設之實務實習「證券業務實務實習」、「理財規劃實務實習」、「基金管理實務實習」(三擇一)為必修,另應於進階課程三類課程(不含語文類課程)中擇一類取得至少8學分),語文類課程至多認可4學分
(二)學生在原系所組修習過本學程「核心課程」所列相同科目者,可辦抵免,抵免以6 學分為上限
(三)學生在原系所組修習過本學程「進階課程」所列相同科目者,可辦抵免,抵免以4學分為上限
(四)課程修習與學分抵免認定事宜,悉由本學程辦公室(財務金融學系辦公室)辦理
(五)本學程由商學院財務金融學系、企業管理學系、國際貿易學系、法學院法律學系、外語學院共同組成學程委員會,規劃開課及修讀規定等相關事宜
三、申請注意事項(一)本校大學部學生與讨论生皆可申請修讀本學程
(二)申請者須填妥申請表(請至財務金融學系網頁下載)並檢附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經原系所組主任同意簽章後,送至本學程辦公室,經審查並報教務處備查後,公布核准名單
(三)修讀本學程之學生若中途因故無法繼續修習,需填寫「終止修習國際金融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