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管理措施一、接地安全措施1、一般规定(1)建立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有关规定 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 查记录存档。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采纳“TN—S 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接 地。专用保护零线(简称保护零线)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 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2)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纳保护接 零(3)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4)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5)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它用。重复接地应与保护零线 相接地。(6)保护零线的截面,应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 机械强度要求。保护零线架空敷设的间距大于 12 米时,保护零线必 须选择不小于10 平方毫米的绝缘铜线或不小于 16 平方毫米铝线。(7)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 2.5 平方毫 米的绝缘多股铜线。保护零线的统一标记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 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2、保护接零正常情况下,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作保护接 零:(1)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 壳。(2)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3)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4)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 和金属门。(5)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等。3、接地与接地电阻(1)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 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和末端处作重复接地。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 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 10Q。在工作接地电阻允许达到 10Q 的 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并联等值电阻应不大于 10Q。(2)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采纳两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 地装置做电气连接。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 体采纳角钢、钢管或圆钢。(3)电气设备采纳专用芯线作保护接零,此芯线严禁通过工作 电流。(4)手持式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应在绝缘良好的多股铜线橡 胶皮电缆内。其截面不得小于 1.5 平方毫米,其芯线颜色为绿/黄双色。(5)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持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二、配电箱及开关箱1、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采纳分别设置方式。2、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