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加强集团公司房地产开发档案归集与管理,为集团公司房地产开发质量管理活动提供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房地产开发档案资料的归集、传递、利用、保管、移交、销毁等各项管理工作,同时适用于集团公司存量房产档案的管理。集团公司房地产开发档案指集团公司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在立项策划、开发建设、商品房销售和存量房产销售与租赁等经济业务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本企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资料。存量房产指集团公司通过购入或自建形成的房屋类固定资产。3 编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天津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档案管理暂行规定》4 职责4.1 集团公司各类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分散存放”办法。集团公司办公室对集团公司各类档案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提出各类档案管理的标准和要求。房地产事业部是集团公司房地产开发档案和存量房产档案的存放和归口管理部门。4.2 根据集团公司办公室档案管理的统一要求,房地产事业部设立档案室,设置档案管理工作岗位,配备档案管理人员,配置档案归集、整编、保存、检索、安全等设备设施,分管集团公司房地产开发类档案和存量房产档案。4.3 房地产事业部负责建立集团公司房地产开发档案和存量房产档案管理制度,办理集团公司房地产开发档案和存量房产档案的归集、整编、保存和安全管理业务,指导和检查集团公司各部门房地产开发档案管理业务的开展情况。项目部向城建档案馆以及房屋使用单位或物业管理公司移交有关档案资料。4.4 集团公司各部室、项目部、售楼中心均设档案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房地产开发工程各过程项目立项策划、开发建设、商品房销售和存量房产销售与租赁等经济业务直接形成工程项目文件和质量记录的归集、整编、保存和移交工作。5 内容5.1 集团公司形成房地产开发档案的资料来源:工程项目文件和质量记录。5.1.1 工程项目文件主要包括 13 个类别:5.1.1.1 策划文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等; 5.1.1.2 授权文件:法定代表人委任项目总代表的授权委托书等;5.1.1.3 政府文件: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批文批件、证照、配套证明等;5.1.1.4 设计文件:规划方案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人防设计等文件;5.1.1.5 监理文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和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书等;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