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 记 员 考 试 专 用第 一 节 书 记 员 基 础 知 识一、何为书记员先 从 “ 书 记 ” 这 个 词 说 起 。 据 有 关 资 料 记 载 , “ 书 记 ” 这 个 词 有 三 种 用 法 ,一 就 是 指用 文 字 书 写 记 录 有 关 事 项 ; 二 就 是 有 关 政 党 ( 团 体 ) 机 构 负 责 人 职 务 得 称 谓 ;三 就 是 古 代 在官 府 主 管 文 书 工 作 得 人 员 ,后 来 泛 指 在 机 关 团 体 中 担 任 抄 写 工 作 得 人 员 。 民 事 审 判 中 得 书 记员 得 “ 书 记 ” 与 第 三 种 解 释 比 较 相 近 ,就 是 在 机 关 团 体 中 担 任 文 书 工 作 得 人 员 。 为 什 么 法 院叫 书 记 员 而 不 叫 文 书 或 者 秘 书 ? 这 就 是 现 代 法 治 国 家 法 院 建 制 得 通 例 。 另 外 ,我 国 法 院 得 书记 员 这 个 职 务 得 称 谓 就 是 由 法 律 规 定 得 。 《 中 华 人 民 共 与 国 人 民 法 院 组 织 法 》 第 四 十 条 规 定 ,“ 各 级 人 民 法 院 设 书 记 员 , 担 任 审 判 庭 得 记 录 工 作 并 办 理 有 关 审 判 得 其 她 事 项 ” 。 中 共 中 央组 织 部 、 国 家 人 事 部 、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颁 发 得 《 人 民 法 院 书 记 员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 规 定 ,“ 书 记 员 就 是 审 判 工 作 得 事 务 性 辅 助 人 员 ,在 法 官 指 导 下 工 作 ” 。二、书记员工作职责概述书 记 员 主 要 工 作 职 责 有 :一 、 办 理 庭 前 准 备 过 程 中 得 事 务 性 工 作 ;二 、 检 查 开 庭 时 诉 讼 参 加 人 得 出 庭 情 况 ,宣 布 法 庭 纪 律 ;三 、 担 任 案 件 审 理 过 程 中 得 记 录 工 作 与 其 她 记 录 工 作 ;四 、 整 理 、 装 订 、 归 档 案 卷 材 料 ;五 、 完 成 法 官 交 办 得 其 她 事 务 性 工 作 。从 法 律 规 定 得 情 况 来 瞧 , 书 记 员 就 是 各 级 人 民 法 院 得 法 定 工 作 人 员 , 由 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