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电子系统管理方法(修改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标准****AA 公司〔以下简称 AA 公司〕互联网电子系统的使用与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 AA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 AA 公司各成员单位
第三条 AA 公司互联网电子系统是 AA 公司各单位,以及员工在互联网上进展非密信息沟通与沟通的平台,是 AA 公司唯一指定使用的互联网电子系统,该系统为各成员单位和全体员工提供互联网电子工作和效劳
第四条 AA 公司互联网电子系统根据统一建立、分级管理原则,在互联网上统一部署一套电子系统,为 AA 公司所有成员单位提供互联网电子和效劳,各成员单位无特别情况不再单独建立互联网电子系统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 AA 公司规划方案部负责 AA 公司互联网电子系统建立
(一)负责制定 AA 公司互联网电子系统管理制度;(二)负责组织 AA 公司互联网电子系统的建立;(三)负责 AA 公司总部互联网电子的分配、管理和用户培训;(四)负责各院〔公司〕、各直属单位电子管理员培训;(五)负责互联网电子系统运行维护任务的下达、检查和验收;(六)其他相关工作
第六条*****承担 AA 公司互联网电子系统的建立和运行维护,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 AA 公司互联网电子系统的建立和运行维护;(二)负责总部互联网电子的配置;(三)负责授权各成员单位互联网电子分级管理
第七条各院〔公司〕信息化部门负责互联网电子管理,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院本级用户互联网电子的分配、管理和培训;(二)负责授权下属单位互联网电子的分级管理
第八条各厂〔所〕信息化部门负责本单位互联网电子的分配、管理和培训
第九条 各成员单位设立一名互联网电子管理员,在业务上承受信息化部门的领导,负责本单位互联网电子的设置和维护
互联网电子管理员不得对外透露互联网电子用户的个人资料,不许私自开设互联网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