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邑大学财务管理制度(2008 年 1 月 1 日)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我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育事业进展,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好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进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法律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第五条 学校设财务处,财务处下设财务管理科和会计核算科,作为学校的财务机构
在校长领导下,由财务处长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六条 学校基本建设、校办产业、系办产业等独立核算的部门,是学校的二级财务机构,其财会业务接受财务处的统一领导
必须遵守和执行学校统一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并接受财务处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 预算管理第七条 学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进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年度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八条 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略留节余的原则
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原则
第九条 预算编制:年初各单位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要点,经费预算按归口管理报各职能处
例如:办公设备购置、维修报后勤产业处;教学仪器设备购置报设备处等
各职能处室要树立全校观念,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经费,按经费项目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