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工作法律规范1
0为明确交房的工作程序,使相关部门互相配合,保障交房工作的 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法律规范
0 范围本法律规范适用于物业公司各楼盘的交房工作,以集团商品房交付使 用管理文件为指导
1 物业公司负责集中交楼的策划、组织、实施;客服部、工程部、 保安部、按制定的交楼方案集中安排交楼工作
2 物业公司楼盘负责开发商移交的准业主资料的接管
3 工程部负责开发商移交的施工图纸、房屋保修卡的接管,以及协 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一同进行房屋建筑、设备系统 的接管验收工作,与施工单位进行房屋钥匙的交接
4 客服部负责零星业主收楼工作,并与工程部共同负责道路、公共 照明等公共设施的接管验收工作
5 客服部与工程部共同负责公共绿化的接管验收工作
6 保安部与工程部共同负责消防、安防监控系统的接管验收工作, 以及接管园区的保卫工作
0 工作内容4
1 交楼前准备工作物业公司根据集团公司销售部提供的新楼宇交楼时间,提前 3 个月制定交楼筹备方案,主要确定交楼时间、地点、人员配 备、各部门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
物业公司须根据《交楼筹备方案》的内容,准备交楼所需的 各项资料及物品,主要包括:a)交楼前 5 天物业公司楼盘负责人将经物业集团监察管理中心 审核的《物业服务协议》、《住户手册》、《装修手册》文 本印刷好
b)制作交楼处标志牌、物业公司简介、《收楼流程图》、《装 修申报流程》及必要的路线指弓牌
c)物业公司交楼前 7 日取得业主资料,根据销售部提供的新收 楼的业户资料,编制《业主资料本》(要素包括序号、楼号、 业主姓名、联系电话、户型、建筑面积、合同约定交楼日期、 实际收楼日期)
d)接收楼宇资料:在该期楼宇竣工验收 30 天前接收工程部移交 的一套施工图;在分户验收合格 3 个月内根据政府有关物业 管理规定接收工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