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实名制认证授权书联通智网科技有限公司:本单位已知晓并同意严格执行工信部、公安部及工商总局等国家相关部门关于实名制登记要求的相关文件。兹 委 托 代 理 人 , 身 份 证 号 : 【 被 授 权 人 信 息 】 代 理 【机动车所属企业名称】 拥有的 辆机动车申请车载互联通讯模块 SIM 卡实名认证业务,并明确 (代理人)为此 辆机动车车载 SIM 卡的实名制责任人。机动车所有人在此确认:委托代理人提交的实名制认证申请所需资料,均代表机动车所有人的意愿。机动车所有人作为统一办理本批量车的车载 SIM 卡的实名制责任单位,确保其向贵公司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有效,在实名制相关信息发生变更后 3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贵公司。如违反实名制相关规定,本单位同意承担全部后果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贵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提供物联网业务服务。代理人确认:本人保证已取得机动车所有人授权,此委托书真实、有效。本授权书自签发之日起【 】 日内有效【必填,请结合委托日期,确认效期内】机动车所有人委托代理人代理以下车辆:序号VIN序号VIN序号VIN序号VIN序号VIN序号VIN序号VIN序号VIN代理人签名: 【手写】 机动车所有人(盖章): 【红色公章】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必填项】若实名制责任人非法人需签署:【被授权人为法人,可不填,被授权人非法人,必填】兹(法人姓名: 法人身份证号: )授权(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作为我单位本项目下车载 SIM 卡的实名制责任人,并保证所使用的车载 SIM 卡仅限本项目的物联网设备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