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29〕106 号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东县公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区域协调办公室,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会东县公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九年九月七日会东县公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为了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实施公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公路运输事故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凉山州公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会东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公路运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根本利益出发,以积极救助公路运输事故死、伤者生命健康和财产损失为目标,以应急救援工作反应迅速、处置果断、自救和他救相结合为基本原则,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参加的救援体制
二、适用范围(一)一次死亡 3 人(含 3 人)以上或 24 小时内造成滞留旅客 2 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二)一次重伤 11 人以上,死亡 1 人重伤 8 人以上,或死亡 2 人重伤 5 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三)由于地震、山洪、塌方、泥石流、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因发生意外造成伤亡人数较多的交通事故;(四)载有易然、易爆、化学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公路运输事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组织领导(一)为加强对公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成立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公安工作的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主任、县公安局局长、县交通局局长、县卫生局局长担任,县安监局、县农机局、县消防大队、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政府应急办、新闻办、相关保险机构及事发地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由县公安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