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副伤寒疫情应急处理预案XXX 部门编制 20XX 年 XX 月 XX 日伤寒、副伤寒疫情应急处理预案一、前言 伤寒和副伤寒是分别由伤寒杆菌及甲、乙、丙型副伤寒杆菌所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伤寒、副伤寒是常见的传染病,一旦爆发流行将对广阔人民群众的健康构成严重威胁。为了有效控制伤寒、副伤寒疫情,加强对重大和突发疫情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群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进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目的 确保一旦发生伤寒、副伤寒爆发流行和重大突发疫情,我区各相关部门联动协作,及时落实有效措施,快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三、判定标准1、爆发疫情 在 100 人以下的集体单位或家庭,7 天内有 5 例以上的病例;在100-1000 人的集体单位,7 天内有 10 例以上病例;在 1000 人以上的集体单位或村(社区),7 天内有 10 例以上病例;在高新区范围以内,14 天内有 100 例以上病例或 20 例以上相关病例。2、重大疫情 在高新区范围以内,如 5 天内发现 50 例以上病例,为一级重大疫情;如 5 天内发现 10-49 例病例,为二级重大疫情;如 5 天内发现 5-9例病例或 5 天以后又有续发病例,为三级重大疫情。 四、预案启动条件 一旦发生伤寒、副伤寒爆发流行和重大突发疫情,立即启动本预案。 五、伤寒、副伤寒病例诊断标准1、疑似病例诊断标准 在伤寒、副伤寒流行地区有持续性发热超过 1 周者。2、临床诊断标准 在伤寒、副伤寒流行季节和地区有以下之一者,可做出临床诊断: (1)持续性高热:高热、稽留热为主要热型,可在 5-7 天内达40-41℃及以上,可有畏寒,少有寒战,出汗不多,一般持续 1-2 周。 (2)特别中毒面容,相对缓脉,皮肤玫瑰疹,肝脾肿大。 (3)周围血象:白细胞总数低下,嗜酸性粒细胞减少或消逝。3、确诊病例标准 临床诊断病例如有以下项目之一者即可确诊: (1)从血、骨髓、尿、粪便、玫瑰疹刮取物中,任一种标本分离到伤寒杆菌或副伤寒杆菌。 (2)血清特异性抗体阳性,肥达氏反应“O”抗体凝集效价≥1:80,伤寒或副伤寒“H”抗体凝集效价≥1:160,恢复期效价增高 4 倍以上者。 六、处理程序与步骤1、报告记录及初步核实 接到疫情报告,要详细询问疫情发生情况以及报告时间、报告人、联系电话等,填写专用记录表格。初步推断疫情报告情况可靠,立即向应急管理职能科室和分管领导报告。确认必须启动应急程序的,应急小分队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