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住宅装修管理公约住宅小区住宅装修管理公约为确保住宅小区业主的根本利益,并对装修施工队伍 有序管理,特制定本规定。1 任何施工队进入本小区施工,都要接受资质审查, 提供:a.泉州市室内装饰企业营业执照;b.福建省建设厅发执业许可证;c.福建省装修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法人企业技术状况情况表。同时,要接受管理中心对其进行的小区装修基本要求、 行为法律规范、注意事项和违规处罚等方面的培训和管理。2 本小区内装修队实行凭《装修施工许可证》进场和 施工人员凭《出入证》进出制度。各施工队还必须加强内部 管理,不得使用三无人员,政府要求需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 工人要证件齐全。3 装修施工时间:每天施工时间为 8: -12: , 14: -18: 。超时施工,管理中心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或没 收工具;如需延长施工工期必须向项目管理中心申报。4 施工队在取得进入本小区施工资格并在接到工程后需办理如下手续:a.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每户交纳工本费 10 元;b.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每位施工人员需交一寸免冠 相片两张;办理一个交纳工本费 5 元/月,押金 10 元。5 施工人员只能在"装修施工许可证"指定的现场作业, 不得乱窜现场地,违者每人每次扣违约金 1 元。6 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垃圾袋装清运,每天垃圾应按指 定地方放置并当天清运,楼梯、过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 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 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完好和干净。7 施工队应绝对按《福建省住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执行。8 施工后施工队和业主共同向管理中心申请验收时交 回进场"装修施工许可证"和"出入证"。9 每项工程验收后,经 1 个月再复验,确定无质量问 题和其他违章现象时,可退回施工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