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公园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化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 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推动我省体育 公园建设,根据《〈关于推动体育公园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到 2025 年底,全省新建、改扩建 98 个符合国家 标准的体育公园,新建、改扩建一批小型体育公园、袋体育公园, 逐步形成覆盖面广、类型多样、特色鲜亮、普惠性强的体育公园体 系,使体育公园成为全民健身的全新载体、绿地系统的有机部分、 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有效途径、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标志
二、建设标准体育公园是以体育健身为重要元素,与自然生态 融为一体,具备改善生态、美化环境、体育健身、运动休闲、娱乐 休憩、防灾避险等多种功能的绿色运动空间,是绿地系统的有机组 成部分
各地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根据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统筹 考虑体育公园与服务半径内其他健身设施之间的功能协调和面积 配比,合理确定体育公园建设规模
结合城市步道建设,推动城市 公园步道系统互联互通,打造集交通、文化、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 综合健身空间
鼓舞各地参考如下标准建设体育公园(含新建、改 扩建,下同)
——鼓舞常住人 50 万以上的行政区域(含县级行政区域和乡 镇,下同),建设不低于 10 万平方米的体育公园
其中,健身设 施用地占比不低于 15%,绿化用地占比不低于 65%,健身步道不少 于 2 公里,无相对固定服务半径,至少具有 10 块以上运动场地(包 括足球、篮球、乒乓球等常规球类、广场与器械类、儿童活动设施 类场地、健身步道等),可同时开展的体育项目不少于 5 项
——鼓舞常住人 30 — 50 万的行政区域,建设不低于 6 万平方 米的体育公园
其中,健身设施用地占比不低于 20%,绿化用地占 比不低于65%,健身步道不少于 1 公里,主要服务半径应在 5 公里 以内,至少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