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公园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化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 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推动我省体育 公园建设,根据《〈关于推动体育公园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建设目标到 2025 年底,全省新建、改扩建 98 个符合国家 标准的体育公园,新建、改扩建一批小型体育公园、袋体育公园, 逐步形成覆盖面广、类型多样、特色鲜亮、普惠性强的体育公园体 系,使体育公园成为全民健身的全新载体、绿地系统的有机部分、 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有效途径、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标志。二、建设标准体育公园是以体育健身为重要元素,与自然生态 融为一体,具备改善生态、美化环境、体育健身、运动休闲、娱乐 休憩、防灾避险等多种功能的绿色运动空间,是绿地系统的有机组 成部分。各地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根据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统筹 考虑体育公园与服务半径内其他健身设施之间的功能协调和面积 配比,合理确定体育公园建设规模。结合城市步道建设,推动城市 公园步道系统互联互通,打造集交通、文化、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 综合健身空间。鼓舞各地参考如下标准建设体育公园(含新建、改 扩建,下同)。——鼓舞常住人 50 万以上的行政区域(含县级行政区域和乡 镇,下同),建设不低于 10 万平方米的体育公园。其中,健身设 施用地占比不低于 15%,绿化用地占比不低于 65%,健身步道不少 于 2 公里,无相对固定服务半径,至少具有 10 块以上运动场地(包 括足球、篮球、乒乓球等常规球类、广场与器械类、儿童活动设施 类场地、健身步道等),可同时开展的体育项目不少于 5 项。——鼓舞常住人 30 — 50 万的行政区域,建设不低于 6 万平方 米的体育公园。其中,健身设施用地占比不低于 20%,绿化用地占 比不低于65%,健身步道不少于 1 公里,主要服务半径应在 5 公里 以内,至少具有8 块以上运动场地(包括足球、篮球、乒乓球等常 规球类、广场与器械类、儿童活动设施类场地、健身步道等),可 同时开展的体育项目不少于 4 项。——鼓舞常住人 30 万以下的行政区域,建设不低于 4 万平方 米的体育公园。其中,健身设施用地占比不低于 20%,绿化用地占 比不低于65%,主要服务半径应在 1 公里以内,至少具有 4 块以上 运动场地(包括足球、篮球、乒乓球等常规球类、广场与器械类、 儿童活动设施类场地、健身步道等),可同时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