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段防止从业人员伤亡措施一、每个从业人员必须做到:1.接班前要充分休息,严禁饮酒,接班前饮酒的,应当立即停止其工作。2.根据相关规定着装,正确佩戴、使用劳保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不准使用不合格的安全用品、工具及测试设备。运输生产单位的现场作业人员严禁穿高、中跟鞋,以防扭伤。3.新工、新岗、新职人员必须参加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规定的安全教育及培训,经考试合格之后,方准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上岗。4.严格执行作业标准、操作章程等有关的安全规章管理制度,不简化作业过程。电气化区段严格执行铁道部《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有关规定。5.严禁在钢轨上、枕木头、道心坐卧、站立或在车底下避雨、乘凉、休息。严禁扒乘机车、车辆,以车代步。6.横越铁路时,应“一站、二看、三通过”,注意机车、车辆动态及脚下有无障碍物,严禁抢越股道。7.横越停留车辆时,严禁钻车,应从车门处、通过台、车钩上越过或在停留车辆两端 6 米以外绕行,并要防止提开车钩,注意邻线来车。8.除线路检查人员外,顺线路行走时,不准走道心和枕木头。在线路附近作业时,人员、设备、工具(包括手持工具)不得侵入限界;上线路作业、检查或检测等,必须 2 人以上(巡道工、巡守工除外),并穿戴防护用品;在线路上作业时禁止使用手机。9.在列车运转速度≥120 公里/小时的区段,直达特快、特快、快速列车、特快行邮专列等运转速度在 120 公里/小时及以上的列车到达作业点前 10 分钟,本线作业人员必须下道;临线作业人员应当立即停止作业,人员、机具不得侵入邻线限界,并观察列车动态。10.机动车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非专职司机不准驾驶公车。 二、机务部门从业人员必须做到:1.严禁在未确认接触网停电的情况下攀登和用水管冲洗机车、车辆上部。2.机车乘务员上下机车时,要做到手不抓紧不上下,脚不站稳不迈步,以防摔伤。3.机车车辆乘务员在区间停车例行检查或作业时,要注意上下车位置和邻线来往车辆,以防碰轧。4.机车乘务员在动车前,必须确认车组人员齐全和车上、车下无其他作业人员,先鸣笛(禁鸣区段除外),后动车。无驾驶证者严禁开动机车、轨道车和轨道作业车。5.进行机车整备作业时,要注意邻线来往车辆。严禁在分段绝缘器、接触网终端标下进行机车整备。通过检查地沟时,应走渡板或前后绕行,禁止跨越地沟。6.高处作业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和根据相关规定穿戴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