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 指导意见》(国办发〔X〕34 号),推动我省建材工业转型升级、提 质增效和优化进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五大进展理念,坚持市场主导、企业 主体、政策引导、提质增效的原则,深化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 焦建材行业绿色进展,着力提升传统建材产业,大力进展建材新兴产 业,加快推动建材行业两化深度融合,实现建材工业进展绿色化、生 产智能化、产品高端化、产能合理化。(二)目标任务。到 X 年,压减水泥熟料产能 5 万吨以上,水 泥熟料产能保持在 1.1 亿吨以内,水泥产能布局进一步优化,产能利 用率回到合理区间。压减平板玻璃产能 5 万重量箱,产能控制在 45 万重量箱左右。水泥熟料产量排名前 10 家企业的生产集中度超 过 80%,平板玻璃产量排名前 5 家企业的生产集中度超过 80%。培育 营业收入上 50 亿元企业2 户,建材产品深加工水平稳步提高,绿色 建材产品比重稳步提高,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节能减排和资 源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全行业利润率超 过全省工业平均水平。二、压减过剩产能(三)严禁水泥、平板玻璃新增产能。X 年底前,各地、各部门 不得备案水泥熟料、平板玻璃新增产能项目,未经省政府确认并公告 产能置换方案的项目,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 支持等业务。X 年底前,暂停实际控制人不同的企业间的水泥熟料、 平板玻璃产能置换。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城市污泥或 危险废物、电石渣等固废伴生水泥项目,须依托现有新型干法水泥熟 料生产线进行不扩产能的改造。新上工业玻璃项目,熔窑能力超过 150 吨/天的,应依托现有平板玻璃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严禁借开 展协同处置、进展工业玻璃之名建设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的 项目及配置矿产资源。(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进展改革 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省质监局、人行 X 分行)(四)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法律 法规标准和产业政策,依法关停不达标的产能。污染物排放不达要求 或超量排污的,实施按日连续处罚,责令实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 措施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报经所在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责 令停业、关闭。能耗超限额的,应在 6 个月内整改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