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著作权及商业秘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及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受聘于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乙方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的机会,有利用甲方物质技术资料进行创作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酬劳;乙方明白乙方对甲方着作权的侵犯或泄漏甲方商业秘密会对甲方造成极大损害。 为保护甲方的着作权及商业秘密,维护甲方及乙方共同的长远利益,双方自愿约定如下。 一、作品或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 (一)作品或成果的范围:包括技术讨论成果、学术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音像作品、美术、计算机软件等。 (二)作品或成果归属约定:自乙方进入甲方至离开甲方期间,出于本职或甲方任务,利用过甲方物质技术资料等资源而产生的,或非出于本职而提交给甲方采纳的,或乙方离开甲方一年内制造的与原企业本职或与原企业任务有关的作品或成果,其着作权、专利申请权及相关权利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再提出异议。 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但以书面形式方为有效。 二、保密约定 (一)保密的原则与范围:乙方对在职或服务期间因工作信任关系获得的或取得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泄露与使用该信息。 保密义务延伸至乙方在职或服务终止之后。 这些信息包括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财务数据、销售计划、技术文件、软件、供销渠道、客户资料以及计划、措施等一切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内容。 (二)对署名权、名誉权的特别约定:鉴于甲方出于对商业秘密的保护需要可能对姓名保密或某些成果或作品的认定较为复杂,对着作权、专利申请权及相关权利属于甲方的作品,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对署名权、名誉权的处置,除非在进行该成果或作品创作前向甲方要求过署名权、名誉权并取得甲方书面许可。 无书面许可的视为乙方未要求过署名权及名誉权。 (三)防止发表公开措施:对含有甲方商业秘密或含有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商业秘密的作品,如乙方为了发表论文、文章、评定成果、职称等需要在有限范围内公开作品或大范围公开作品的,应先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甚至这些信息可能全部或部分是乙方本人在工作期间直接或间接取得的成果。 (四)间接侵权与保密措施:不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