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管理学院讨论生会财务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院讨论生会财务行为,确保各部门活动经费的法律规范使用,有效组织和实施讨论生会财务管理,根据院财务制度及相关规定,结合讨论生会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讨论生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遵循学院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少花钱多办事
第三条 讨论生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学院预算和决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 财务管理细则第四条 讨论生会的财务工作总体由秘书处负责,各项账款单据最终由秘书长确认无误后交至院研工组结算报销
第五条 各活动的负责人在制定活动策划书时应同时作出活动的经费预算计划,在其中尽可能详细的列出所有的预算名目,预算由各活动负责人连同活动策划直接交由研工组批准
如预算不符实的要重新制定
第六条 预算批准后,在活动中,应遵循节俭的原则,严格将活动费用控制在预算范围内,超过预算的部分秘书处将不予报销,由活动部门自己承担
如遇特别情况需要追加预算的需要活动负责人重新提交预算申请,并注明缘由
第七条 活动负责人应及时的作好每笔支出款项的记录,详细注明活动名称、物品、单价和数量
第八条 每笔支出款项应尽量取得正规发票,有小票的应同时提交
如因商家原因确无发票的,应要求其出具收据
可以报销的正规发票一般包括湖北省增值税普通发票,武汉市服务业定额发票、火车票、长途汽车票等,印有“SW”的税务水印,并加盖该商家的发票专用章
活动结束后负责人要及时将财务记录及各种支出凭证交至秘书处
第九条 活动中的每次支出都应有两人在场,并有相关名目的发票证明,在报销票据的背面详细注明活动名称、物品、单价和数量,需要两名在场人员的签名;若遇到特别情况只有一人在场,则需要在场的人员和活动的负责人签名
第十条 秘书处将收集到的经费使用记录和相关名目的发票单据收集好后,每半个月到院讨论生工作组处结算报销一次
第十一条 秘书处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