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全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为进一步法律规范镇幼儿园的招生工作,根据国家、省、市中长期教 育改革和进展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根据“统筹安排,就近 入学”的原则,现就 X 年 X 镇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招生计划X 镇中心幼儿园:3 班 90 人X 镇第二中心幼儿园:4 班 120 人二、招生对象X 年秋季招收年满 3 周岁(X 年 9 月 1 日至 X 年 8 月 31 日出生) 的适龄幼儿入园
三、招生范围X 镇中心幼儿园:XX、XX、XXX 镇第二中心幼儿园:XX 一村、二村、三村四、入学条件(一)户籍在片区内的适龄幼儿
报名时需提交户薄、《预防 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X 镇直机关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子女
报名时提供单位证 明、户薄、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驻片区部队现役干部子女
(报名时需提供军衔证、户 薄、所在部队证明、《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国家级道德模范、X 市高级人才、X 市民营企业高层次人 才指导目录(1 )(2 )类人才;X 市荣誉市民的子女
报名时须提供 证书或相关证明、居住证明、户簿、《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审核确定的新市民积分入学的适龄幼儿对象
报名时需提 供户薄、《X 市民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 件
五、招生时间6 月 26 日前向社会公布招生意见,幼儿园张贴招生通告
7 月 3 日至 7 月 4 日入园申请登记
7 月 5 日,登记结束,幼儿园进行新生造册,如人数超出招生计 划,幼儿园采纳抽签摇号,确定就读学生,并将拟招收的幼儿名册(一 式三份)报送 X 镇中心校审核后,在学园门进行公示
7 月 7 日、8 日幼儿报名,招生结束
凡抽到而放弃学位者,不能更换就读学生
六、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根据市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 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