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春季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确保没有重大动物疫情 发生,保障畜牧业生产持续进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三条规定和《X 县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治指 挥部关于印发怎县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治指挥部关于加强春季重大动 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根据国家、省、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政 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要求,狠抓高致病性禽流感 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挡”,确保免疫 密度和免疫效果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二、总体要求高致病性禽流感、蹄疫等两种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总体要求: 群体免疫密度全年维持在 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 1%,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 70%以上
三、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
4 月 10 日前,镇、村逐级召开春季动物防疫 工作会议,开展村级动物防疫人员培训,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春季重 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有关精神,根据“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 门保免疫质量”的要求,建立健全动物防疫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 签订目标责任状,制定本地区强制免疫工作实施方案
(二)集中免疫
4 月底前,全面完成集中强制免疫工作
根据 《X 年X 镇春季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要求,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 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加挂畜禽免疫标识,建立免疫档案
各村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免疫进度,确保 4 月底前完成集 中强制免疫任务,确保强制免疫病种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 90%以 上,应免畜禽密度达到 1%,畜禽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 70% 以上,实行散养畜禽集中免疫与每月补免相结合,规模养殖场常年按 免疫程序
统筹做好鸡新城疫、小反刍兽疫等其他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三)检查验收
5 月 1 日至 5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