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最新)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理顺社区物业管理体制, 完善物业服务监管措施,提高住宅小区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和谐社区 建设,构建体系健全、运转高效的大物业管理格局,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XX 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 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怀、、最直接、最现实的利 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本着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市场监管、条 块结合,业主自治、综合施策的原则,着力完善物业管理工作体系, 着力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切实调动和发挥基层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优 势,努力开创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各有关部门、镇街要充分认识加强社区物业管 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以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新建住宅小区建设、老旧 住宅小区整治改造与物业管理同步为重点,以培育法律规范的业主委员会 和物业服务企业市场主体为重要抓手,固本强基,增强社区居民参加 能力,提高社区服务供给能力和矛盾预防化解能力
要建立长效监管 机制,全面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不断扩大物业管理服务覆盖面, 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合力推动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健康进展
二、建立小区综合管理机制(一)建立投诉举报受理机制
经信、公安、民政、建设、水利、 环保、市场监管、安监、综合行政执法、物价、广电、消防、各镇街 等单位建立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管理服务 监督电话,受理居民的咨询、投诉并及时作出处理,对物业管理区域 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和法律规范
信访部门、890 民生服 务平台、网上民声、市长公开电话等渠道受理的涉及小区管理服务的 居民咨询、投诉事项,要依据“属地管理”原则,转项目所在地镇街 办理;属部门职责范围的,转部门处理;属专业经营范畴的,转专业 经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