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合同书 建筑单位(个人)(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个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和《建筑法》的有关条列及规定,对路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范围:完成甲方基础以上的土建工程(含内外粉刷,不含水电管道安装),包括正负零线以下(含零线)部分施工
具体以图纸为准
承包方式:包清工,甲方提供架子所需的扎丝(铅丝) 5
施工日期: 6
质量等级:优良 7
本工程总造价(清工费)按以下价格计算:①现浇部分按 110 元/㎡(不包括卫生间);②其他按 75 元/㎡;③具体建筑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除房屋建筑正负零线以下(含零线)的建筑面积) 二、甲方工作 1
甲方提供土建工程所需的水泥、钢筋、沙、石子、架子所需的扎丝(铅丝)等建筑材料,同时须保证乙方施工材料供应
甲方如需对图纸进行更改,须适当提前通知乙方
三、乙方工作: 1
按施工现场和施工图纸打求,做好施工
乙方不得随意更改施工图纸
乙方须地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节约材料,砼砂浆需按规定配合比施工
施工现场做好安全围栏和文明施工
工程项目成品在未竣工交付使用前,由乙方自行保护,竣工验收交付甲方后由甲方负责
乙方施工必须保证质量
主体结构、竣工质量必须到达优良标准
因质量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工期、验收 1
施工工期:从开工到主体工程竣工期限为 50 天(内外墙粉刷除外) 2
工程质量必须接受甲方派出的施工员全面检查
每层完工后须经过甲方指定的施工员验收后才可进行下一层的施工
五、工程款的支付和预付: 1
一层结构完工预付仟元,二至三层完工各预付仟元,结顶并盖好瓦后付仟元,粉刷完工后付仟元,其余工程款待房屋验收后五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
各预付、结算款项须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