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卫生督查制度为深化贯彻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动员大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天长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工作意见》,结合我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际情况制定本督查制度。一、工作职责1、环境卫生管理所和城管监察中队负责农村环境卫生日常督查,协助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领导组开展好秦栏镇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督促镇区及各村(社区)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按预期目标落实到位;2、每天按要求对全镇范围内的农村环境治理情况开展常态化巡查活动,对垃圾收集、垃圾清运、漂移垃圾捡拾以及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清理情况进行督查,督促相关单位按要求做好农村环境治理工作;3、接受社会各界对环境治理方面的监或,协助城管中队一各村(社区)做好纠改工作;4、及时办理领导交办的各类临时性督查任务。三、督查方式1、镇区范围内每天上、下午至少督查一次,各村、社区每星期至少督查两次。2、每天及时将督查情况反馈给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并责令其改正。3、督查情况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总结,年底进行全面汇总,根据督查情况对各村(社区)进行打分排名并通报,得分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依据。4、每三个月定期 各村社区责任人共同对全镇范围内镇容村貌治理情况进行联合督查,开展评比观摩活动,学习先进,改进不足,共同做好秦栏镇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三、督查要求1、从事督查人员要严格根据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标准开展督查活动,不得擅自降低或提高检查标准。2、在督查过程中,督查人员要严格对比检查标准督促检查各村(社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检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3、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脏乱差问题,督查人员要拍照取证,及时联系责任部门及时清理,并及时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领导组汇报。对于情况十分严重的要想当事人(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所有相关资料均需保留存案,作为对部门的考核扣分的依据,保证督查工作做到公正、公平。秦栏镇环境卫生管理所 年 月 日农村环境卫生督查制度(二)为了深化推动农村连片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搞好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促进村容洁净,减少环境污染,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常常化,特制订本制度。一、村会委环境卫生管理职责:1、各村委会是其区域范围的卫生责任管理单位,负责对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设立垃圾清运中转站,定期转运。建立一个垃圾池一个垃圾箱,垃圾池主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