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得评价,实行初聘与考核认定两种评价方式
一、关于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得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其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可初聘专业技术职务
不含电大、函大、夜大、自考、职大等成人教育得毕业生
大专或中专毕业,见习 1 年期满,可聘任为“员”级职务;大专毕业,见习 1 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 年,或大专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2 年,可聘任为“助理”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 1 年期满,可聘任为“助理”级职务;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3 个月,可聘任为“助理”级职务;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聘任为中级职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要求,从 2025 年起,国家与我省已实行以考代评得系列(专业),如: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卫生、出版等,除全日制博士讨论生外,不再初聘专业技术职务
符合初聘得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同意后,报各级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审批
其中,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初聘中级职务与市直所属人员初聘初级职务报市职改办审批
县(市、区)所属单位人员初聘初级职务报县(市、区)职改办审批
申请初聘人员需提交得材料:《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A4 纸,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三份及该表格得电子文本;《河南省 年度 系列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A3 纸)一式三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身份证、继续教育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得业绩等相关材料
市职改办对市直单位人员初级职务得初聘与对全市中级职务得初聘,每月下旬办理一次
二、关于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一)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得对象、专业、级别 初级职务考核认定得对象为非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得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