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物资管理办法为加强我公司办公物资管理,控制费用开支,法律规范我公司办公物资的采购与使用,本着勤俭节约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本办法所指的办公物资包括以下范围:1、办公用品类2、办公植物类应酬物资类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办公用品包括以下内容:(一)文印耗材类,如墨盒、硒鼓、碳粉、色带等。(二)专用记录本(簿)类,如笔记本软皮面抄等。(三)工具用品类,如文件夹、笔筒、计算器等。(四)名片、证卡类;(五)文件袋(盒)、信封(纸)类;(六)其它办公工具及用品等。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的办公植物类是指因工作需要在办公区域内租赁或购买的室内鲜花或植物等物品。第五条 本办法所指的应酬物资是指公司因工作需要采购的礼品和纪念品。第六条 本办法规定范围以外的单价超过一千元以上或单价含一千元以内但能反复长期使用的物品,如办公电脑、数码相机、办公桌椅、项目部采购的生产设备等物品,依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办理。第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深圳地产公司、深圳商贸公司的物资管理。各城市公司可依照本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各城市公司特色,制订相应的物资管理制度。第三章 使用原则和职责划分第八条 公司提倡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的原则。员工要做到爱惜公物,物尽其用,反对浪费。第九条 公司行政管理部是办公物资的归口管理部门;(一)负责办公物资采购计划的制定和办公物资的采购; (二)负责办公物资的验收、保管、发放、检查、考核及制度制定;(三)负责办公物资使用情况的统计监督。 第十条 集团公司监审中心负责办公物资全过程的审计监察,根据有关规定对办公物资全过程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罚和纠正。第四章 办公物资管理程序第一节 办公物资申购第十一条 公司办公物资使用均实行有用申报制,使用部门应按下列时限进行申报:(一)办公用品每月申报一次,各部门应根据办公用品使用情况每月 25 日前填写办公物品申报单(见表一)进行申报,特别紧急情况应提前一周申报。(二)应酬物资由行政管理部根据公司库存情况每月采购一次,使用部门因工作需要一次性使用大量物资的,应提前 3天申请。(三)重大节日、重要接待、重大商务活动中,需要采购的应酬物资及需要制作的纪念品,使用部门须提前 15 天申报。(四)办公植物由公司行政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申报采购或租赁。第十二条 各部门填写办公用品申购表时,请写明所需办公用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