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为了仔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保证职工的身心健康,及时发放,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特制定本制度。1、 动 防 护 用 品 包 括 : 安 全 帽 、 矿 靴 、 防 尘 罩 、 护 目 镜 、 防 毒 面 具 、 电 工 用具、手套等。2、 车间、科室负责提出所需劳动防护用品计划,报安环科。3、 环科负责编制全厂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经矿长批准后,采购员负责采购,车间负责按规定期限及时补充发放。4、 购员必须按计划购买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要求所购厂家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5、 格按规定核发给各车间、科、室劳动防护用品。6、 车间、科室负责按岗位和有关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教育、监督职工正确使用和佩戴。7、 司安全领导组、安环科负责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各车间、科室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配备及使用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二)1、 目的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2、 适用范围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及个体防护、防毒器具3、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内容及要求3.1 安全科负责全公司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及发放标准的制定。3. 2 办公室负责全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仓库负责发放工作。3.3 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分级管理,集中审批,统一发放的原则。3.4 各部门、车间要仔细负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标准,做好发放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弄虚作假。3. 5 新入公司职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按发放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3.6 劳动防护用品是在工作期间使用的,凡因病假或其他原因脱离生产岗位半年以上的停发各类防护用品,待复工后发放。3. 7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个体防护准备选用法律规范》。3. 8 全体职工进入公司必须按规定穿戴安全帽、工作服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公用防护用品要建立台账,专人保管,内部调节使用。3. 10 特别防护用品严禁挪做他用。3.11 各部门、车间领用的特别专用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加强保管,经检查已经失去防护作用的要及时更换,无故损坏的要追究责任,按价赔偿。3. 12 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要进行检查,严禁使用无效的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