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资源回收利利用暂行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地球资源,有利于人体健康、造福子孙 后代、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可持续开展和“绿色包装工程 的实施,以至到达 消除包装废弃物,特别是“白色污染 造成的危害,进而给人类制造一个良 好的自我生存空间之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 法
的有关条款,特制定
包装资源回收利用暂行管理方法
说明了包装术语与包装的分类,规定了纸、木、塑料、 金属、玻璃等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的管理原那么、回收渠道、回收方法、分 级原那么、储存和运输、回收复用品种、复用方法、复用的技术要求、试验 方法、检验规那么、包装废弃物的处理与奖惩原那么、附那么等内容
既适用于纸、木、塑料、金属、玻璃等包装资源的回收 利用与管理,也适用于其它包装资源的回收利用与管理
在制定过程中,参照和引用了国家相关局部标准
第二章包装术语及分类第五条包装:本
主要指回收复用的纸、木、塑料、金属、玻璃为 原材料制作的各种包装容器及辅肋材料
第六条综合利用:指利用破损的包装和包装在加工改制后的边脚余料制 成多种辅助包装材料或其它产品
第七条循环再生:指用纸、木、塑料、金属、玻璃等包装废弃物和加工改制后的下脚料为原料或掺与原料制成纸浆、纤维板、可降解塑料、金属锭 和玻璃等再生包装材料
第八条包装回收利用管理:指对包装回收利用及包装废弃物处理全过程 的活动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九条回交单位:指提供回收包装的单位
第十条复用单位:指利用复用包装的单位
第十一条包装回收复用经营单位:指从事包装回收复用的组织、管理、加工、经销等工作的机构
第十二条包装废弃物:指已经使用过的包装而不能再进行利用的包装 物
第十三条包装废弃物处理:指包装废弃物在最终处理之前的中间处理〔即再生利用、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