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退货及换货监督管理制度文件版本2025 年第一版执行日期2025 年 01 月 02 日文件修订记录2025 年 01 月制定一、制定目的:加强平台商户医疗器械退货及换货的管理。二、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 办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三、适用范围:退货产品的管理四、职责:商户和客服管理部对本制度实施负责。五、内容:销后退回的医疗器械产品是指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文通知回收的产品和消费者要求退货的产品。5.1 销后退回产品的管理:5.1.1 销后退回的产品必须是平台商户所销售的产品,并与原销售出产品批号相符。5.1.2 销后退回产品,由消费者填写相关信息,商户收货,做好记录,记录保存超过产品有效 2年。5.1.3 销后退回的产品经商户验收合格,做好记录;不合格的经确认,做好报废,销毁记录。5.2 换货管理:5.2.1 换货产品必须是平台商户所销售的产品,并与原销售出产品批号相符。5.2.2 换货产品,商户在收到消费者退回产品后,根据要求,重新发货,发货产品必须与原 订单购买产品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