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一)医疗卫生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管理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划分情况部门和监督部门;设置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防止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行为发生
后勤部门为医疗废物管理主管责任部门,负责医疗废物回收及运送人员及其职业防护的管理;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临时贮存、登记、交接等工作流程的管理;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医院感染管理科为医疗废物管理监督和指导部门,负责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分类收集清单和流程并监督具体实施;负责全院医疗废物处置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参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现场的法律规范处理和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
护理部门为医疗废物管理监督执行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临床科室执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临时贮存、交接登记制度的落实情况;参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医务人员医疗废物管理知识培训、防护用品配备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法律规范使用收集容器)、交接登记等制度的落实
医务、科研等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医技部门和相关科研实验室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法律规范使用收集容器)、交接登记等制度的落实
参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HJ421-2025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牌标准》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法律规范(试行)》进行分类、收集、登记、转运和暂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