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U(重症病房、加强医疗病房)医疗工作制度(一)病历书写制度病历是临床医生诊疗工作的记录和总结,可作为病人进一步诊治的参考,也是临床教学、医学科研的素材和法律工作的重要依据
同时现医疗质量和学术水平
新入院患者1
1ICU 病历书写制度原则上与普通病房一致,并符合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要求》
2 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庭史、个人生活史、月经生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别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由书写医师签字
3 客观如实反映病情
4 病历内容要求完整,重点突出,次序分明,条理清楚
5 病历摘要据概括性和系统性,能确切反映病情特点,可作为初步诊断的依据
6 入院 24 小时内完成入院病历书写
7 格式与内容同普通入院病历及首次病程记录
转入 ICU 的记录要求2
1 转入 ICU 不足 24 小时的患者仍需有的转科记录
2 转入 ICU 首次病程记录应在入科 4 小时内完成
3 记录内容与普通病房的转科记录基本一致,应包括2
1 因何种疾病(手术名称,术中发生特别情况)入科及入科方式
2 转入时给予何种处理(或处理原则),处理后的反应
3 病人现实情况(生命体征等)
4 需要继续观察的项目
4 化验回报单应按时间顺序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亦应附于病历上
5 病程记录2
1 病程记录的书写每天至少 1-2 次,病人病情遇有重大变化及短期调整治疗应及时记录
2 记录内容包括:病人病情变化,检查结果、鉴别诊断、上级医师病情分析查房意见,诊疗过程及治疗效果,凡施行特别处理时,要记录处理及治疗后的效果,要记明施行时间和方法,对病情变化的简单分析,需要值班医生关注的项目等
书写者应为主管医生或代管医生
如进修医生的记录应有主管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