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检验管理制度一、目的法律规范操作,保证微生物检验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科室人员
科主任和微生物组长负责仪器维护和试剂管理
微生物组成员负责微生物项目的检验
微生物当班人员负责仪器使用情况记录和检验结果记录
四、工作程序1
仪器和试剂管理科主任和微生物检验组长负责根据微生物分析操作手册调试、管理和维护分析仪,使之处于备用状态
微生物检验项目和检验时间的安排由本科室和各临床科室协商,并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安排项目和时间,细菌培育阴性结果 3 天出报告,阳性结果 2 天出报告,涂片检查每天定时出报告
检验的实施⑴ 首先医生应根据患者状况和实际病情开各种检验申请单
(2) 护士应按检验申请单的项目要求严格收取各种合格的标本并及时送检验科
(3) 微生物检验人员对标本再进一步确认无误后签名,微生物检验人员根据标本不同、项目不同,根据《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和试剂盒操作说明书,对标本进行及时增菌、分离、培育、鉴定
(4) 门诊报告单在发报告单窗发放,由患者或其亲属凭发票领取;住院部报告单由科内专人在 24 小时内发送各临床科室
凡门诊患者非主观原因造成报告单丢失者,可凭发票到检验科补发报告单,住院患者由主管医生提出申请,方可补发报告单
在使用仪器时,使用者应及时记录,发现仪器或结果异常,应及时报告微生物检验组长和科主任,能自行解决就自行解决,不能解决则联系设备科或厂家技术服务部,力求最快解决故障,不影响日常工作
菌种、毒株由组长妥善保管
检验结果应妥善保存在电脑中或《检验结果登记本》中,以备查询
微生物检验室内质控安排(1)测定人员由微生物检验组长或科主任负责
⑵ 测定项目大肠杆菌,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粪肠球菌培育和药敏试验
(3)测定时间每月开始的第一个星期完成
微生物检验组长应按仪器使用说明书定期维护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