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护理专科安全质量目标(一)法律规范院前急救管理,提高院前急救的应急反应能力。1. 建立及完善 120 院前急救工作的管理制度和运作流程。2. 院前急救人员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和较强的应变能力,熟练掌握各项急救技能。3. 抢救车定期保养维护,保证性能良好。车载仪器设备、物品及药品 1%处于完好备用状态,能够满足院前急救需要。4. 配置有效的通讯工具,能时刻保持与患者、院前急救指挥中心、医院及其它院前急救单元间的有效沟通。5. 院前急救电话专线专用。(二)完善分诊系统,提高分诊准确率。1. 建立分诊标准、分诊工作指引及运作流程。2. 设置专门的分诊区域,配备分诊所需的仪器设备及物品。3. 建立分诊护士岗位职责,分诊护士必须经过分诊岗位培训,能够准确推断患者的病情并有效分诊。4. 做好分级分区的宣教、指引和标识。5. 合理安排患者的候诊区域和候诊方式,定期巡视及再次评估候诊患者。6. 定期进行分诊质量的审核和反馈,不断提高分诊准确率。(三)完善急诊患者身份识别措施,确保准确识别患者身份。1. 制定急诊患者身份核对制度及流程,护士熟悉制度和流程并履行相应职责。2. 在治疗和操作过程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在抽血、给药或输血时,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式,如姓名、床号,并使用唯一身份识别方式,如身份证号、病历号等。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3. 对急诊抢救室、留观或 EICU 的患者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的标识;对传染性疾病患者、药物过敏患者等有相应的识别标志。4. 对无法进行身份确认的无名患者,有明确的身份标识的方法和核对流程。5. 对婴幼儿、意识不清、语言沟通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四)法律规范急救仪器设备、物品和药物的管理,确保处于完好备用状态。1. 建立健全急救仪器设备、物品及药品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落实“五固定”:定品种数量,定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检查维护,定期消毒灭菌。2. 急救车内的标识清楚,物品及药品完备,摆放合理。每班检查急救车及急救箱药品及物品,近期失效的药品或无菌物品有明显标识,保证物品及药物完好率达到 1%。3. 制定急救仪器操作流程,定期进行培训,法律规范急诊护士对急救仪器设备的使用及保养。4. 加强输液安全管理。注意药物配伍禁忌,控制静脉输液滴速,预防患者出现药物不良反应、过敏反应及其他输液并发症,一旦发生能及早预测、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