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休假管理制度一、本医院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应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例假日(1)元旦;(2)春节;(3)妇女节(限女性);(4 )劳动节;(5 )国庆节
其他经医院决定的休假日
例假日若适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二、职工请假分下列七种:1
事假:因事必须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积计以 7天为限
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具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累积计以 30 天为限;住院者以 1 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 1 年
婚假(1)职工结婚可请婚假 8 天(包括例假日);(2)子女结婚可请假 2 天(包括例假日);(3)兄弟姐妹结婚可请假 1 天
产假(1)职工生育可请假 8 星期,小产 4 星期(均包括例假日)
晚婚假加 11 个月,办独生子女手续再加 3 个月;(2 )配偶分娩可请假 1 天
丧假(1)父母、配偶丧亡可请丧假 8 天(包括例假日);(2)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丧亡可请假 6 天(包括例假日)
(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 1 天
公假应有关业务考试或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 3 天以内者,可请公假;7
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三、前条各款假期内的薪津照常支给
四、第二条各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1
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2
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经理(主任)核准,三天以上由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主管核准
五、本医院职工因执行职务所发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 1 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
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六、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1
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