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财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法律规范财务行为,确保医院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医院的健康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等国家有关财政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在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正确处理事业进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预算,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四条 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财务管理体制及财会机构和财会人员、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余与分配、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财务清算、财务报告、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
1 / 5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及财会机构和财会人员第五条医院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六条 医院的财务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总会计师协助院长管理财务工作
第八条 医院财务处是医院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的一级部门,在院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医院的财务工作,组织会计核算,实施财务监督
第九条医院的财会人员必须持财政部门统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并具有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
第十条医院的会计人员必须在内部控制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的要求下开展工作,并进行定期轮岗
2 / 5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十一条预算管理是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医院事业进展在年度经济工作中的计划安排,具有权威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医院不得随意变更和突破
预算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原则:医院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