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险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
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共 18 项
本要点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定义 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 1
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 (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
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 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 1 次,三级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