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装备管理员抢救装备管理员在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和本岗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负责
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第 1 条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第 2 条负责参加设备的验收,确保各种设备组件齐全、合格
第 3 条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保证设备完好
第 4 条 健全设备档案,保管好设备的说明书,合格证,维修卡等原始资料
第 5 条 根据各种仪器、设备的具体要求,做好效验、年检等工作,确保仪器、设备完好并符合相关技术管理规定
第 6 条 对抢救队的装备、仪器定期检查,对有问题的仪器装备及时修理或更换,达到战斗要求
第 7 条抢险救灾前战前检查,查看仪器装备是否能正常投入救灾工作
第 8 条各种工具要坚持全、亮、准、尖、利、稳六字要求,使用后应马上进行保养
第 9 条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并坚持建卡登记制度,责任明确,保障救灾随时调用
第 10 条氧气呼吸器、氧气瓶、氢氧化钙药等要根据使用说明书和使用要求定期检查、加压、化验,保证其合格使用
特种仪器、仪表由相应资质机构进行校验、鉴定并做好工作记录
第 11 条 按要求落实本岗位职业病危害防治,从事接害工作时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 12 条具体落实本岗位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
二、责任追究第 13 条抢救装备管理员对本职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 14 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抢救装备管理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对抢救装备保养不到位,救援无法正常使用的;(2)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不根据规定参加事故救援的;(3)对工友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4)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实行措施的;(5)拒不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