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培训程序1.0 目的提高工作人员的知识技能,确保员工满足各自工作岗位的要求及公司进展的要求。2.0 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级人员的培训。3.0 职责3.1各职能部门制定本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3.2人事行政对职能部门的培训计划进行审核,并制定管理中心的《年度培训计划》。3.3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年度培训计划。4.0 程序4.1培训种类培训工作分内部培训和外送培训。内部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在职技能培训、专项知识技能培训。外送培训:指公司外送员工到专业培训机构或资质审核部门进行资质、上岗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4.2培训计划各部门每年 12 月 20 日前将下年度培训计划提交人事行政部汇总。人事行政部根据各部门的培训计划制定下年度的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在 12 月 25 日前交经理审核。经理在 12 月 30 日前对培训计给予审批意见。人事行政部将批准后的《年度培训计划》下发各部门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培训计划要有师资和经费的安排,并能够保证培训的顺利进行。临时性的培训必须单独制订计划。4.3 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指新招聘或总公司新调进(包括总公司内部调动)或转岗员工上岗前的培训。岗前培训必须包括公司简介、管理中心简介、管理中心质量管理体系介绍、人事管理制度、物业管理基础理论、上岗人员的岗位要求等课程(也根据专业不同或特别情况进行增删课程)。岗前培训由管理中心人事行政部统一集中进行。各部门组织安排新入职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入职培训人员需参加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4.4在职技能培训在职技能培训指为了适应公司进展,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对在岗的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技能、管理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工作,它的对象是公司的各级员工。在职技能培训的课程以培训的对象而定,以部门或专业作为分类进行培训。在职技能培训也包括公司新制度的学习培训,这种培训可以由人事行政部组织不同部门统一进行。在职技能培训的教材以管理中心的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以及其它工作标准法律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等为主,还包括公司体系外的制度和新发布的试运行文件。4.5专项知识培训专项知识培训指公司就出现的某些问题、现象,需要进行非常明确的培训。它可以是管理中心质量管理体系内任何环节改进、提高的培训;也可以是目前质量体系外的,但却影响到服务质量方面的培训;也可以是为保持公司未来持续进展,对员工所进行的培训。专项知识培训的形式可以是讲座、专题研讨会、外送培训、专题演讲等等。4.6外送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