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场营业设施装修改造工程管理规定关于卖场营业设施、装修改造工程的管理规定一、申报审批程序1、各商品部、租赁柜台、联营专柜、形象专柜,凡 需装修、改造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逐级申报。2、报告中要注明施工位置、面积、工程内容、工艺、 时间要求等,并附有平面图、立面图、施工图及效果图(包 括装修及改造所涉及的水电、空调、消防等一切公用设备设 施)。3、审批程序:部门主管一一主管领导(特别的要报 常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示)。经批示后,报知物业部,方 可进场实施。4、卖场内特别位置城报常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签字。二、费用分配形式1、所有租赁柜台、联营专柜、形象专柜的装修费用 由厂家自理。2、也可委托物业部统一设计制作,费用由厂家自理。3、也可租用卖场内的统一柜台、货架,费用由厂家 自理。4、商品部内部柜台、货架改造费用由商品部、公司各承担一半。5、心对装修、改造所发生费用不详的工程,必须持 常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的批示,否则不能施工。三、装修工程的工艺要求1、所有装修改造工程,应确保材料和施工质量的优 良,装修材料必须使用阻燃材料,施工完毕后并涂刷防火涂 料。2、柜台、货架装修的色彩、造型应与卖场内总体形 象相协调,以达到美观、通透的最佳效果。3、部分专柜的装修,装修材料必须使用国内外的知 名品牌,设计可保留自己的造型风格,色彩,但必须符合公 司物业方面的有关要求和有关规定。4、不得拆改原房屋的墙、柱、梁等主体结构部件。5、不得凿穿地面和房屋的墙、柱、梁等主体结构部 件。6、不得破坏原有的装饰墙面和地面。四、柜台改造、维修管理办法1、对商品部内部柜台、货架的改造、维修、拆除时, 需填写申请报告,经部门主管、主管领导批示后,同物业部 统一实施。费用由公司、商品部名承担一半。2、联营专柜、形象专柜的装修改造费用全部由厂家 承担,所有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由物业部统 一安排实施,费用由公司承担。五、装修改造期间的用电管理1、装修改造期间凡进场施工的单位、集体必须将其 使用用电设备、设施的总功率报知物业部'' 经批准后,方可 使用。2、施工期间凡进场施工的单位、集体必须缴纳水、 电费,具体缴纳办法、数量详见《关于收缴水、电费的管理 规定》。六、广告灯箱的管理1、所有柱子、墙面、公用空间的广告灯箱、由物业 部统一设计制作,费用由用户承担。2、广告发布费由广告部确定,财务部收取,灯箱所 发生的电费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