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为法律规范公司印章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办事效率,确保用印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印章种类一、芮隧公司公章,指:“芮城县条山公路隧道有限公司”
二、公司业务专用印章,如“芮城县条山公路隧道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及各类财务印章
第三条印章保管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等由办公室指定保密员保管监印;财务印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保管
印章管理员应严格按本规定使用和管理印章
印章管理员不在时,相关部门应指定代理人代为掌管
第四条印章使用管理公司用印实行审批制度,具体按以下程序办理:一、公文用印
按公司公文管理规定,填写相应的审批表单,并经公司领导签发后,严格按打印份数用印
二、合同用印
公司签订的合同,按合同管理规定,经法律规范的审批程序审批后,并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方能加盖合同专用章
三、介绍信用印
开具公司介绍信,须填写《介绍信使用申请表》,并经公司领导签字后,方能开具
一般不得开具空白介绍信,如遇特别情况,必须经公司领导同意并在存根上签字,方可开具
经办人用后必须立即补填介绍信存根
四、法人委托书、法人证明书用印
开具法人委托书,须填写《法人委托申请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方能开具和盖印
委托书开具的内容必须与申请表所填写内容一致
保密员同时开具法人证明书,配套使用
五、财务印章的使用,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六、其他未在本规定列表的用印事项,一律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报请公司领导签字后方能用印
第五条用印登记制度每次用印经领导审批后,须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中如实填写用印事由、审批人、用印次数及日期、经办人
第六条印章借用公司印章原则上不许外借使用,因办理特别公务需在外用印,须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并在申请表上注明“外用印”,经公司领导签字后,由印章管理员带出使用
第七条用印责任用印审批人应对用印的文稿、合同、介绍信、报表、各种证明文件等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