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25)(13页)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
精益求精,善益求善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25(2025 年 11 月 19 日发布 2025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前 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根据 GB/T1
1-2025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 18218—202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与 GB 18218—2025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适用范围中明确厂外运输不包括在辨识范围内【见第 1 章 d,2025 年版本的第 1 章 d】;——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定义(见3
4,2025 年版的 3
4);——增加了混合物的定义(见 3
7);——修改了重大危险源分类,分为生产单元重大危险源和储存单元危险源(见 4
1,2025 年版的 4
1);——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名称(见表 1,2025 年版的表 1);——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分类方法(见 4
2,2025 年版的 4
2);——增加了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的确定方式(见 4
2);——增加了对混合物的辨识要求(见 4
3);——增加了重大危险源的分级方法(见 4
3)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讨论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讨论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利军、王如君、多英全、师立晨、张圣柱、于立见、罗艾民、杨春生、宋占兵、杨国梁、李运才、赵文芳、王家见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8218-2000、GB18218-202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储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