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市综合执法局派驻乡镇规划建设管理 办公室执法人员职责及管理考评办法根据《中共公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乡 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公编[2025]25 号)和《中共 公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安置转业士官的批复》(公编 [2025] 26号)文件精神,深化我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加大乡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 制,促进行政执法队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依据有关规 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派驻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执法人员职责乡镇规划建设执法人员接受所属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办 公室的领导,主要承担以下职责:1、负责宣传规划和建设的法律法规及县政府关于规划 建设管理的规定,受理辖区内群众对相关政策的咨询;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加强本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的 措施
2、负责本乡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心集镇 建设规划、村庄规划等编制、修改的具体工作,并按程序组 织报批
3、在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的领导下,对本乡镇中 心集镇规划区内的各类建设项目和其他集镇及村庄规划区内的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建设项目进行规 划许可实地勘察,提出初审意见;对本乡镇村庄、除中心集 镇以外的其他集镇规划的个人建房进行受理,并提出审查意见
4、根据乡镇人民政府安排,起草本乡镇建设中长期规 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本本乡镇镇道路、桥梁、排水等市 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业务指导,负责集镇市政公用基础 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5、负责本乡镇园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园林绿化工程, 做好公共树木、草地的种植、修建、防治病、施肥、补植及 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本乡镇集镇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组织垃 圾清扫、清运,整治占道经营,加强流动摊点、户外广告的 设置和管理
7、负责对辖区内所有建设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 处违法建设行为,组织对违法建设工